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土地管理监督的部门是自然资源部。省一级设置自然资源厅,市和县设立自然资源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确定的城市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