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付款时间根据以下情况确定:(1)建设工程已交付,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未交付且工程价款未结算,为起诉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法律分析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3)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拓展延伸
解决支付工程款时间约定不明的争议
当遇到支付工程款时间约定不明的争议时,解决方案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当重新审视合同文件,特别是关于支付款项的条款。如果合同中确实没有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共识。其次,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解决争议。这些机构可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双方达成公平的解决方案。最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双方可以考虑向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诉讼程序通常会耗费时间和金钱,因此建议在诉讼前尽力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总之,对于支付工程款时间约定不明的争议,合同解释、友好协商、调解或仲裁以及诉讼等方法都可以被视为解决争议的途径。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应付款时间。在解决支付工程款时间约定不明的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审视合同文件、友好协商、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及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合同解释、友好协商、调解或仲裁以及诉讼等方法都可以被视为解决争议的途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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