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罪如何处罚
(一)什么是挪用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挪用,指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归个人使用,包括自己使用和给他人使用。
(二)挪用罪的处罚标准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挪用罪与贪污罪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只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三种权能,而后者侵犯了包括出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就犯罪对象而言,前者为和特定公物,后者为公共财产。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使用,后者是占有财物。
3、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为永久占有。
4、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同。挪用的数额并不等于对所有者造成的实际损失额,的本息要全部归还或追缴;而贪污数额就是对所有者的财产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
5、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前者挪用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的,必须非法控制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而贪污罪只要非法占有了公物即构成犯罪。
6、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挪用未超过一万元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时,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犯罪;而贪污行为一经实施,即使在案发前全部退赃也不影响其犯罪的构成。
7、量刑程度不同。后者要比前者处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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