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期间,但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需提出。
法律分析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的时效如何影响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劳动仲裁的时效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有着重要的影响。时效是指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限,超过时效期限将无法受理。时效的旨在保护劳动争议及时解决,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然而,时效也可能对劳动者权益产生负面影响。一方面,时效短暂可能导致劳动者难以及时寻求法律救济,错失维权机会。另一方面,一些劳动争议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发现或积累足够证据,时效可能使这些合理诉求无法得到应有的解决。因此,平衡时效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系至关重要,需要权衡公平与效率,确保劳动者在合理时限内获得有效维权途径。
结语
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的旨在保护劳动争议及时解决,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然而,时效也可能对劳动者权益产生负面影响。需要平衡时效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系,确保劳动者在合理时限内获得有效维权途径。同时,对于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但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在维护公平和效率的前提下,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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