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并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也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一、房产与宅基地的关系是怎样的
宅基地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房产与宅基地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宅基地是对土地的一种使用权,房产是房屋的一种产权。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在:宅基地是房产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
二、遗产税如何征收
遗产继承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根据公布的立法规划,遗产税尚未在其列,平时所说的遗产税是指对外出售时需要缴的税。该项制度的规定,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法律依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并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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