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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和土地证所有人不同如何处理
2024-02-17 16:08:39 责编:小OO
文档


农村宅基地登记流程及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权属登记以户主名字进行,非户主需按正常程序登记;国土部门可重新审批宅基地档案,决定房屋是否合法建筑;县级有权确定土地使用权,村委会无权;具体流程包括提交相关文件、办理继承、赠与、分宗等手续,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的权属登记是以户主的名字进行的,但在其他情况下,该名字可能也可以是其他家庭成员的姓名。如果非户主想要进行登记,则需要按照正常的登记程序进行,不受其他家庭成员登记的影响。

国土部门可以把宅基地档案登记的家庭以及户口本的家庭都列为审批对象重新审批,如果本来就属于法律上的一个家庭,房子就是属于家庭共有的,这个家庭有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直接决定房子对其来说是不是合法建筑。

县级依法享有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县级国土局是承办单位),村委会无权确定土地使用权。

一、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确定。

二、具体流程如下:

1、要知道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同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结语

农村宅基地的权属登记以户主名字为准,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其他家庭成员的姓名。非户主若要登记,则需按正常程序进行,不受其他家庭成员登记的影响。国土部门可重新审批宅基地档案登记和户口本家庭,房屋是否合法建筑取决于家庭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县级有权确定土地使用权,村委会无权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需由县级登记确认所有权。非农业建设需登记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由县级以上登记确认。具体流程包括提交相关协议、证照、公证书或亲笔签名协议等。遗失或损毁土地证书需向原发证机关备案并申请补发新证。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需双方共同办理,并提供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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