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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非法提供品、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判刑
2024-02-17 18:33:49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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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非法提供品、精神药品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涉嫌非法提供品、精神药品罪羁押期间会见家属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人民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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