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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竞业禁止的规定是什么?
2024-02-17 15:38:17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上对竞业禁止的规定是,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禁止的期限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两年内。

一、竞业协议补偿金没发

劳动者签订竞业协议,并且没有违反竞业协议的相关规定下,遇到用人单位不给予竞业赔偿金的情况,可以根据违反竞业协议的责任向用人单位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一)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

可以免除劳动者的竞业义务且已支付补偿金不予返还。

(二)如果劳动者仅违反竞业并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劳动者离开竞业岗位,并返还已支付竞业的经济补偿金,剩余期限的补偿金也不再支付。

(三)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并对原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原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加上调查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定: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股东退出,有竞业要求吗

1.如果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在违背竞业禁止义务并对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时,公司或股东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2.如果股东是公司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需由公司与股东签订竞业协议约定离职后竞业的具体期限、范围、地域及补偿条款等内容。

3.如果股东既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避免同业竞争的存在,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竞业的期限、范围、地域等内容。

三、我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吗

可不可以拒签,首先要明白你是不是属于应该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以下这些人,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义务: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2、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3、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

如果你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也不是公司高管,那你没有签订竞业协议的义务。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签订,而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进行签订,企业也无法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因此,按规定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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