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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大厅
2024-01-31 21:00:31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费必须要通过专利局规定的方式缴纳。具体来说,可以直接去专利局缴费,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专利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法律客观: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第九十四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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