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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骗购罪刑罚规定
2024-01-29 11:36:08 责编:小OO
文档


骗购外汇的定罪标准及处罚,包括使用伪造凭证、重复使用凭证等情形的刑事责任,以及单位犯罪和共犯的处罚规定。同时,文章还解释了骗购外汇罪的定义和行为范围。

法律分析

一、骗购外汇要如何定罪

骗购外汇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骗购外汇,数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的,《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应予立案追诉。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

(二)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

(三)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伪造、变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并用于骗购外汇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明知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的,以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海关、外汇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与骗购外汇或者逃汇的行为人通谋,为其提供购买外汇的有关凭证或者其他便利的,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单据而售汇、付汇的,以共犯论,依照本决定从重处罚。

三、犯本决定规定之罪的,依法追缴、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

二、什么是骗购外汇罪

骗购外汇罪,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结语

骗购外汇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骗购外汇罪,根据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将会处以不同的刑罚和罚金。同时,涉及单位的犯罪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从事骗购外汇或逃汇行为的人员,以及与其通谋的工作人员,也将依法从重处罚。对于犯罪所得和罚金,将上缴国库。骗购外汇罪的定义和处罚措施,旨在维护国家的金融秩序和外汇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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