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父母赠与的股份和婚内赠与的股份,离婚时应进行分割。若赠与合同确定赠与夫妻一方,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等有价证券和未上市股份时,可协商或按数量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
父母赠与的股份和婚内赠与的股份,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权分割这些股份。
如果赠与合同规定赠与夫妻一方,那么这些股份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离婚时无权分割。
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如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人民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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