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商标代理人资格考核申请书;
2、申请人学历或学位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3、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工作简历和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拟调入的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意见书;
5、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关商标法律的文章的复印件;
6、考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商标代理人资格考核办法》
第六条 申请考核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的,应当提交下列书件材料:
(一)商标代理人资格考核申请书;
(二)申请人学历或学位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工作简历和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拟调入的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意见书;
(五)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关商标法律的文章的复印件;
(六)考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商标局对申请考核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书件材料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批准授予资格或者不予批准授予资格的决定。对批准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的,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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