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是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 司法解释一(全文)第十一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