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身份证是在身份证有效期之前三个月办理,提前八个月不可以办理,除非说身份证丢失挂失补办才可以。如果你还有很长时间到期,你也可以去派出所户籍室去申请更新你的个人信息,同时更换一下新的身份证的。办理身份证是在身份证有效期之前三个月办理,提前八个月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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