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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动纠纷调解期是多久
2024-02-15 20:51:36 责编:小OO
文档


劳动纠纷调解期限为十五日,达成协议后需制作调解协议书。劳动纠纷案件的审理期限为简易程序三个月或普通程序六个月,可延长六个月。劳动纠纷的起诉期限为十五日,不服仲裁裁决可向起诉。劳动争议诉讼需要起诉状、主体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劳动关系证明、仲裁裁决书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上海劳动纠纷调解期是多久

劳动纠纷发生后调解期限十五日,我国法律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劳动纠纷案多长时间结案

我国法律规定:

1、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三、劳动纠纷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劳动纠纷的起诉期限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起诉的,向起诉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果是用人单位认为所作出的终局裁决有法定违法情形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效力。

四、劳动争议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结语

劳动纠纷调解期限为十五日,双方达成协议后需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签字盖章,具有约束力。若在十五日内无法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劳动纠纷案件审结时间根据程序不同,简易程序三个月内,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特殊情况可延长。劳动纠纷起诉期限为十五日,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起诉。劳动争议诉讼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诉状、主体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劳动关系证明、仲裁裁决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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