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出让土地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时,其出让年限应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才按照实际交付日期计算。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 第三条 规范土地出让年限起算时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算时点应当依据出让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实际交付土地日期确定,实际交付日期以交地确认书确认的时间为准;对违法用地补办出让手续的,以违法用地处理意见确定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