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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责任险赔偿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2024-02-15 23:04:36 责编:小OO
文档


三者险是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虽然不再是强制保险,但大多数车主仍不会忽视此险种,因为只有投保三者险才能有效保障受害者并减少自身经济损失。然而,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在赔偿范围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中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无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过错程度不同则赔偿责任相应减轻。

法律分析

三者险的赔偿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为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

在若干年前,绝大多数的地方是将三者险作为强制保险的,若不投保此险种,机动车就无法上牌照,据了解,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保障第三者最基本的医疗,有助于社会稳定。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这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

自从交强险出台后,三者险的身份就发生转变,它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虽然是非强制性保险,但大多数车主还是不会让自己与这一险种擦身而过的。

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未来的有车生活到底会怎样根本就是预料不到,只有投保三者险,才能让受害者得到有效的保障,才能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

在这里要提醒一下,故意造成的损失是不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内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三者险的赔偿范围是指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责任。虽然三者险已不再是强制性保险,但大多数车主仍选择投保,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并减少自身经济损失。需要注意的是,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在赔偿范围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各方过错比例分担责任。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无过错的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若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事故损失,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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