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全款购买的房产在房产证加名字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申请;贷款购买的房产在房产证加名字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贷款银行同意携带结婚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产权部分税费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