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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起诉自己保险公司
2023-11-21 00:40:57 责编:小OO
文档


(一)交通事故后遭对方起诉,我怎么做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遭到对方的起诉,如果给车上了保险,那么可以把保险单提交给,向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的被告,会同意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第132条规定,如果共同被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的,要通知其共同参加诉讼。最高法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第73条规定,如果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要依照《民事诉讼法》中第132条的规定,通知其必须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提请追加。如果在进行审查后,发生当事人提出的申请理由不成立,则驳回其申请。如果申请理由成立,则会通过书面形式告知被追加的当事人。

在这里要注意:无论追加的原告,无论其参不参加诉讼,都不影响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对其作出的判决结果。

(二)保险公司怎么做

保险公司被追加为被告后,应依法共同参加诉讼,并进行相应数额的赔偿。的判决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以驾驶员所交的保险限额进行赔偿。上了商业保险的,商业保险还可以赔偿一部分,剩下的则由驾驶员自己赔偿。

一、关于交通事故的定义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为意外或是司机本人的过错造成了财产损失或是人员伤亡的事件即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人员因为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也可能是由于天灾,如台风、地震、山洪或雷击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有:

(一)必须是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造成的,如果是行人间在路上发生的碰撞则不是交通事故。

(二)在公路、城市道路、在单位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或者公共停车场和广场等公共场所发生的。

(三)无论车辆行驶还是停放发生的事件。如果车辆在停放时,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者在上下车时发生了受伤或死亡的情况,那么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四)车辆发生了翻车、碾压人或物、遭到碰撞、被刮擦、爆炸或着火等情况。

由于肇事者的过错或是发生了意外行为导致的事件。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则不算交通事故。

(六)在事件中有损害的后果,如是物质损失或人员死伤。

(七)肇事者不是有意,因为其他意外造成的。如果肇事者是故意的,就不算是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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