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的贫苦户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镇卫生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
2、二级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四十;
3、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三十;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补助,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优惠有:
1、在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以上。
2、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3、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4、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
5、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6、住院费用在新农合基本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7、门诊费用特困人员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50%。日常门诊救助每年最多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5000元。
8、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费用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救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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