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可以予以最长15日的司法拘留。虽然司法拘留次数没有明确,但通常只会给予一次。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新的情节,一般不再进行司法拘留。然而,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拘留的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可以予以司法拘留,不超过15日为限。司法拘留法律没有规定次数。但司法惯例认为,同一行为一般只给予一次司法拘留。如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没有新的情节,一般不再司法拘留,但是刑法上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强制执行拘留期限是15日。
拓展延伸
拘留次数:维律执行的平衡与公正
拘留次数旨在维律执行的平衡与公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年内最多可以强制执行拘留的次数受到。这一的目的在于确保法律执行过程中的公正性,防止滥用拘留权力。通过拘留次数,可以避免对个益的过度侵犯,同时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在实际操作中,法律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要求,严格控制拘留次数,确保其合理性和必要性。这样的机制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的权威性,使法律执行更加公正、平衡。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不超过15日为限。虽然司法拘留法律没有次数,但司法惯例认为同一行为一般只给予一次司法拘留。此外,刑法上也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拘留次数的实施旨在维律执行的平衡与公正,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和个益的保护。通过严格控制拘留次数,法律机构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的权威性,使法律执行更加公正、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人民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三条 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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