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2023-11-18 17:44:59 责编:小OO
文档


一、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1、变更诉讼标的可以退费。对于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法律依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二十六条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二、民事诉讼标的如何变更
民事诉讼活动当中的标的额是可以依法申请变更的,但要注意更改标的额的时间必须是举证期之内,在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举证期一般情况下就是15天。原告没有权利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随时随地的更改标的额,因为原被告都要面对败诉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应当合并审理。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