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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陪产假多少天2022新规定
2023-11-21 16:37:20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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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产假为158天(根据湖北省现行法规,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法规生育的产妇,除享受我国法规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一、武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法规生育的产妇,具体产假天数
1、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73天(我国法规98天产假+湖北省增加的60天产假+15天难产假);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3、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4、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5、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6、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法规生育的产妇,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
根据湖北省新规,女职工的产假期按下列法规执行: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法规生育的妇女,除享受我国法规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依据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法律依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制定。
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县级以上应当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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