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企业的债权处理包括成立清算组织、债权主张和偿还、清偿顺序等。破产清算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通常需要几个月到两三年不等,取决于企业资产拍卖情况。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包括不能清偿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可以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
法律分析
一、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企业的债权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企业的债权如下处理:
1.公司破产后,公司需要先成立清算组织;
2.清算组织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且直接受偿。或者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3.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那么该公司就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股东不可以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
4.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多久可以完成?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破产清算具体的时间是多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短的几个月,长的要两三年时间,主要是看企业的资产能否顺利拍卖。企业破产清算与企业的经营一样不容易,提出破产申请,到清算组成立,经过一系列的破产程序,注销企业登记,清算程序才算彻底终结。
三、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有以上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结语
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企业的债权处理包括成立清算组织、起诉主张债权或应诉偿还债务,并根据优先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具体时间取决于企业资产拍卖的顺利程度,可能几个月或两三年。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可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九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七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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