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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口需要去哪里办理
2023-11-22 00:18:36 责编:小OO
文档


分户应该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口本首页上盖章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

办理户口需要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户口分户的条件为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分户口需要的条件有: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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