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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2023-11-21 20:33:42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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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人阅读 来源:律师 不管是在刑事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都开证据,而证据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事人进行收集的。对于不同的诉讼,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同。那么刑事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是哪一方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谁主张谁举证,不能举证则承担败诉后果。这是诉讼法的普遍原则。新《》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将第四十三条改为第五十条,修改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四十五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新《刑事诉讼法》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五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第四十六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归纳如下:1.公诉案件案件一律由负责举证。2.机关有侦查权,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举证的材料,但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3.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如监察、海关、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监督、药品监督机关)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有调查取证的义务,但没有向举证的资格。4.机关和其他机关收集的证据,由审查决定是否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也可以自行取证向法庭提供。5.有调查取证的权力。取证时可以通知辩护律师或者检察官到场。6.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被告人主动认罪,没有其他证据的,法庭不予采信。7。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最轻的证据,辩护人和被告人有举证权。8.法律只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没有规定单位和个人有向律师提供证据的义务。律师可以向自愿为律师提供证据的单位和个人取证,也可以提供证据线索,申请检察官、法官去收集证据。8.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地位相当于原告,应当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或者证据不被采信的,应当撤诉。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公诉的刑事案件,举证责任一般是由公诉机关承担,而对于自诉的刑事案件则由自诉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提出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的话,那么将会承担败诉的责任。可见,证据在诉讼中的作用是多么重要。 更多征地拆迁问题,请委托律师为您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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