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于醉酒驾驶和追逐竞驶采取择一重处的原则,根据情节轻重来决定处罚,包括拘役和罚金。交警队无权罚金,只有判罚金,收取的是取保候审保证金。
法律分析
罚款需根据情节来定。
醉酒驾驶取保候审,还要审判。交警队不能罚金,只有判罚金,收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看出,我国刑法采取的是择一重处的处罚原则。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对罚款决定的影响及相关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是一种法律程序,允许被告在审判过程中暂时保持自由身份。在罚款决定方面,取保候审可能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告取保候审期间有罚款决定,一般情况下,被告需要按时缴纳罚款,否则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法律规定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遵守罚款决定的要求。这样可以确保取保候审的有效性,同时避免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罚款的确定需考虑情节。醉酒驾驶需经审判,交警队无权罚金,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我国刑法采取择一重处原则,对于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可处拘役并罚金。取保候审是法律程序,被告需按时缴纳罚款,以确保取保候审有效并避免不良后果。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异,建议被告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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