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那么必须提供押金条或者相关收据的,不然,反映到仲裁委员会、辞职,都无法解决押金问题的。当然,在合同上注明的,那么是可以退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章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章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