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被告不应诉,会缺席审判,视为被告放弃了答辩权,特殊的情况必须到庭的采用拘传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