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缺席判决是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在宣判时,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在现场而进行的判决,在民事诉讼案中,当事人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在言辞辩论当日出席为自己辩护。在我国因为民事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司法的性质,所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此案件中具有处分民事权利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决定自己是否在判决的时候是否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