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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行
2024-03-03 01:34:25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时常有一些行政违法行为,比如说,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超速、酒驾等等。这些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处罚。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公开吗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包括哪些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4、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规定。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条的情形规定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常委会规定。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
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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