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判决后对方不赔偿,可申请出具支付令,拒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需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执行,已生效判决由第一审执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执行。
法律分析
一、民事纠纷判决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赔偿,可以要求出具支付令,拒不支付的,可有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二、怎么申请执行
当事人拿到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或者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时,当事人拿到已经生效的由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调解书,或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权、物品的债权文书以及其他应由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向申请执行。
三、申请执行要去哪个
也就是在知道了申请执行的期限后,当事人应当到哪个申请执行。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由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裁决书及支付令由第一审负责执行,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负责执行。
结语
在民事纠纷中,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赔偿义务,可向申请支付令并要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可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可扣留、提取其部分收入,但需保留其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申请执行应提交生效法律文书至相应,判决书等由第一审执行,其他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一百九十六条 人民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人民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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