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准备:证件包括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和退休核准表。办理流程: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向单位申报,单位申报到就业局,就业局申报到门,档案转入社保局核定待遇,办卡按手印,次月领取待遇。不符退休条件的工人需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应退职。
法律分析
退休要准备的证件: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退休办理流程如下: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
拓展延伸
退休证件申请所需材料和流程
退休证件申请所需材料和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首先,您需要填写退休证件申请表格,并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其次,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等。此外,还需要提供与退休相关的文件,如工作单位的退休手续、退休金申请表等。在提交申请时,注意将所有材料按要求整理齐全,并确保复印件的清晰可辨。一旦提交申请,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和核实,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办理流程。请您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退休证件。
结语
退休证件申请需准备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及退休核准表。办理流程包括申请人准备材料、向单位、就业局申报、单位、就业局向门申报、档案转入社保局核定待遇、办卡手续完成后领取待遇。如不具备退休条件,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应退职。请注意准备材料齐全、按要求整理,并提前了解当地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退休证件。
法律依据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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