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把找来,然后复印,再去税务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联、记账联。
第三十一条 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