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向起诉。
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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