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资格会在被监护人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监护人死亡或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况下被取消。如被监护人的父母或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人民可以在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根据情况恢复监护人资格,同时指定新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法律分析
具体以下情形之一的监护人资格取消: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的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故意犯罪外,确有悔改的,人民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根据情况恢复监护人资格,人民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拓展延伸
监护人取消是指法律程序下,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被终止。监护人取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监护人取消的条件包括监护人死亡、被监护人成年、被监护人被收养或者被监护人死亡等情况。其次,监护人取消的程序包括向有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过审查、公告等一系列程序。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取消的程序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监护人取消的条件和程序需要仔细研究和执行,以确保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资格会在被监护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监护人死亡、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等情况下被取消。被监护人的父母或子女如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可考虑恢复监护人资格,但需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监护人取消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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