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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要求离婚后房屋需过户吗?
2024-03-05 05:26:05 责编:小OO
文档


夫妻离婚房产需过户,否则存在巨大风险。未过户的房产可被撤销赠与,离婚时不予分割。未登记的房产转让难成功,无法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不能抵押、投典。无法提交有效凭证增加纠纷解决困难,权益得不到保护。未登记他项权利导致抵押优先受偿权不受保护。未及时登记房屋变化,拆迁时无依据造成损失。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房子需要过户吗

建议过户,如果房子不过户会存在巨大风险,涉及到房子产权的问题就无法解决。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规定处理。

二、不进行产权登记可能带来的影响

1、未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受让方无法了解拟受让产权的状况,交易就难以成功。即使私下成交,也难以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2、未经登记的房地产因无法向贷款方提交房地产权证书,不能抵押、投典;

3、当权利人因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非法侵害时,因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交有效的法律凭证,增加了司法实践的困难,而且有可能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4、当权利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屋进行抵押、投典,由于未对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一旦抵押人需用处分抵押物时,由于未经登记房屋他项权利,其优先受偿权不受法律保护;

5、房屋建筑及使用情况发生的变化不及时登记,一旦遇到拆迁时,当事人因缺乏依据就会得不到有关补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可见,对于夫妻离婚房子的过户问题,建议进行过户,以避免潜在的风险。未经过户的房产存在撤销赠与的可能,离婚时房产归属也无法分割。此外,未进行产权登记可能导致交易困难、无法抵押或投典、权益保护困难等问题。因此,及时进行产权登记是保障权益和避免损失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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