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定执行: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2、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