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犯罪的,由地方人民和军事以外的其他专门管辖。示范军人违反职责的,由军事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或者军事以外的其他专门管辖名非军人和随军家属在营地犯罪的二名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12名。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犯罪的,违反职责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