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由我国进行审理,如果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由外交途径解决。依据我国属地管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刑法。
一、涉外刑事案件涉及对象有哪些
涉外刑事案件包括:
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二、驱逐出境是附加刑吗
驱逐出境是附加刑。驱逐出境只针对外国人犯罪由机关执行,具体如下:
1、驱逐出境既可以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具体适用时要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犯罪分子本人的情况,以及外交斗争的需要;
2、被人民判决适用驱逐出境和被处以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机关看守所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
3、在我国境内工作居住旅行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犯罪,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对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既防止其继续危害我国的国家和人民利益,也是对国家主权的维护。
三、涉外刑事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涉外的刑事案件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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