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属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和贷款一并分割;婚前购房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前者不用分割,但若共同还贷需要分割还贷和升值部分,后者房产和贷款属共同财产,离婚时一并分割,婚前付的房款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分析
一、房屋购买于婚后。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属于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一并分割。
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根据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可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房屋在婚前付款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分割。但是,如果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则需分割还贷部分及升值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一并分割。关于一方于婚前支付的房款,则应处理为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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