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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大约多少钱
2023-11-01 07:00:51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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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的产生费用计算;

2、误工费一般按照实际减少的工资收入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4、医疗事故的其他赔偿标准。

一、医院延误治疗赔偿标准

医院延误治疗,按下列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赔偿额:

1、医疗费用,即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用,患者如果有固定收入按照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将按照3倍计算。如果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用,需要先确定伤残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用,凭医疗机构证明,根据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根据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用,根据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住宿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二、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二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耳机的医疗事故分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医疗事故。每一个等级都有详细的伤情规定。

二级医疗事故按下列标准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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