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裁终局的情形下,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生效。2、非一裁终局的情况下,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起超过十五日不提起诉讼的,该裁决书才发生效力。3、对于生效的裁决书,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执行。因此,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起诉讼。
怎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如果被执行人对劳动仲裁裁定书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定书。
劳动仲裁裁决书如何执行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不执行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时要提交申请书、裁决书等材料。
劳动仲裁裁决书怎么执行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裁决书出来应当依据裁决书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对劳动仲裁裁定书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定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书怎么写的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制作。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首部是仲裁书的开头部分,应当写明:(1)制作裁决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全称以及文书名称即“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2)年号及仲裁书编号。(3)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写明法人的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如果委托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时,还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业等有关信息。2.正文。正文是裁决书的核心部分,应写明:(1)仲裁请求,即申请人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审理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到的目的。(2)争议事实,即争议发生的经过,双方争议的焦点及各自的主张等。(3)仲裁理由,即仲裁庭作出裁决所依据的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对裁决书是否需要附具理由,各国仲裁立法中规定有所不同,有的认为裁决应是简单的最终决定,没有必要说明所作决定的理由。但多数国家的立法和司法机构反对这一主张,他们认为,当事人不仅有权知道仲裁庭所作的裁决,而且应有权知道裁决是如何作出的。(4)裁决结果,即仲裁书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确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和权利义务的承担所作的决定。3.尾部。尾部是裁决书的结尾部分,应由仲裁员在裁决书上签名,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并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写明裁决日期。
劳动仲裁裁决书可否撤销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不能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才可以撤销。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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