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愿不上学在9年义务教育期内的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