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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的几种方式包括什么?
2023-11-04 03:05:50 责编:小OO
文档


合同保全的主旨是通过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方式,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或恢复,从而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实现。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无论债务人是否违约,只要其采取不正当手段处分财产并危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都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合同保全旨在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法律分析

一、合同保全的几种方式包括什么?

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益的合法实现。

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使的权利。

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

二、合同保全的特征

1、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根据债的相对性和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合同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就与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同。因此,人们说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2、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即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履行完毕前,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这说明合同保全措施的运用,与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合同如果说没有生效或者已被宣告解除、无效乃至被撤销的,债权人就没有了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3、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证债权益的合法实现。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在我国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的履行中,此时是会涉及到合同的保全的问题的,其实也就是合同的债权人的利益的保护,如果是合同的债务人一方的行为存在危害债权人的权益的危险性,或者是已经危害到的,此时就是可以行使合同保全的权利的。

结语

合同保全的两种方式包括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防止债务人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使的权利。合同保全的目的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通过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是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合法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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