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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涉嫌违规,如何举报?
2023-11-05 00:27:26 责编:小OO
文档


教师举报渠道和处理方式。可以实名举报给学校所属教育局或机关。举报方式包括拨打教育系统电话、登录教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通报曝光。严重情节者将依法开除并撤销教师资格,涉嫌犯罪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区县教育局已安排专人受理投诉,并在三天内给出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责任履行职业义务,和学校有责任提供必要支持。

法律分析

举报教师可以向学校所属教育局实名举报,也可以向机关举报。

1、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的电话。

2、或者登录市教育局行风热线网站反映问题。

3、也可以进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对老师不良行为进行说明。

对违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区县教育局已安排专人受理市专民投诉,属确保通讯畅通,查实违规问题三天内拿出处理结果。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九条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结语

公众可通过向学校所属教育局实名举报或向机关举报,维护教育环境的公正与安全。举报方式包括拨打全市教育系统电话、登录市教育局行风热线网站反映问题,以及通过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说明问题。对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开除并撤销教师资格;涉嫌犯罪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区县教育局已安排专人受理市专民投诉,并承诺在三天内给出处理结果,确保通讯畅通。以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和第九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三十条 民办学校应当对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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