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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将面临怎样的赔偿?
2023-11-04 20:45:34 责编:小OO
文档


劳动者离职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不超过工资的20%。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时应一次性支付工资。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并从工资中扣除。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

若劳动者未提前30日通知离职,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因劳动者本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拓展延伸

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具体情况,违约金的数额可能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违约金的目的是弥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提前离职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因此,劳动者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按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遵守相关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如果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应当根据双方协商或者依法判断确定。劳动者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以避免因未提前通知离职而面临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有权要求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劳动者应认真履行通知义务,以避免面临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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