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可在诈骗案件中提起,被害人有权要求赔偿。诈骗行为不限金额,只要采取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产即属诈骗。欺诈行为可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实施,目的是让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财产处分。受害人可向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但并非必能追回被骗财物。可采取保全措施,调解或判决赔偿。诈骗罪需满足法定标准,任何人不得实施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诈骗行为。
法律分析
一、诈骗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1、诈骗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可以申请人民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2)人民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3)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二、诈骗多少钱为诈骗行为?
1、不管诈骗多少钱,只要采取非法方式占有了他人的财产,就属于实施了诈骗行为。
诈骗行为从形式上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通俗的讲,在实际情况中,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骗行为。
欺骗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既可以是语言欺骗,也可以是动作欺骗;欺骗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2、实施诈骗行为的目的,是让受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并希望受害者作出诈骗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行为。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任何人都不得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而实施诈骗行为,否则一旦诈骗的数额达到法定的标准,那么有可能会涉嫌犯诈骗罪。在审理诈骗案件期间,财物被他人非法占有的受害者,可以向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当然并非只要起诉就一定可以将被骗的钱给追回来。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诈骗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人民在提起公诉时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采取保全措施,调解或作出判决、裁定,并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对于诈骗行为,不论涉及多少金额,只要采取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产即属于诈骗。受害人可以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并非所有被骗的钱都能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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