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被决定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意味着什么?
2023-11-04 01:55:14 责编:小OO
文档


关于犯罪嫌疑人已被决定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已被决定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犯罪嫌疑人已被决定刑事拘留的意思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了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机关,由机关负责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可以协助机关执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关、人民在决定拘留下列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果是因现行犯被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原因需要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2)决定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用刑事拘留时,要报有关部门审批。

(3)对外国留学生采用刑事拘留时,在征求地方外事办公室和高教厅、局的意见后,报或的部门审批。

刑事拘留一般是针对于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才会被实施的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企图自杀、逃跑,但在刑拘时也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只有在刑拘期间找到合法的证据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未找到证据就需要释放。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暂时性的强制措施,采取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那么,在执行了刑事拘留以后,会面临怎样的结果?优律师为您解答。

刑事拘留后怎么办?

机关开始侦查,之后审查起诉,然后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宣判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一般只能够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并且在执行刑事拘留的时候,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不能损害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需要了解刑事拘留的其他规定的,可以咨询优律师网站的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吗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吗的法律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吗?

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被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怎么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三、刑事拘留后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四、被刑事拘留后律师申请会见嫌疑人要提供哪些材料?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会逮捕,没有经过人民的批准,机关无权采取逮捕这种强制措施。不过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以后机关不一定会马上提请批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机关可以解除刑事拘留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机关的拘留和人民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的期限是:

1.原则上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若可能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拘留时间可能会在三十七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可以直接起诉吗

关于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可以直接起诉吗的法律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可以直接起诉吗?

不可以,刑事拘留后机关没有起诉权,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该移送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侦查立案。

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2、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

3、提起公诉。

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4、法庭审判。

人民受理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5、执行。

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

三、刑事拘留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公诉案件中刑事拘留后不仅不可以直接起诉,实际上机关还要进一步开展相关的侦查工作,移送审查起诉也有严格的条件,要确保所有的犯罪事实已经调查清楚,证据符合定罪的要求,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很有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暂时性的强制措施,采取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那么,在执行了刑事拘留以后,会面临怎样的结果?优律师为您解答。

刑事拘留后怎么办?

机关开始侦查,之后审查起诉,然后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宣判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一般只能够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并且在执行刑事拘留的时候,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不能损害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需要了解刑事拘留的其他规定的,可以咨询优律师网站的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怎么取保?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怎么取保?的法律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怎么取保?

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由相关的机关对此作出决定。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应该在不同的阶段提出申请,侦查阶段向机关申请取保,起诉阶段向申请取保,审判阶段向取保。申请取保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家属或者律师申请。如果申请通过,一般要财保或者人保,如果财保直接交保证金,人保要找条件合适的保证人,人保财保只能择一适用。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二、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怎么办

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的,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并由司法机关来量刑处理。取保候审只是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采取的强制手段之一,它与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法定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为12个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的,其决定机关可以撤销取保候审并更强制措施;或者案情发生变化的、机关也可以撤销取保候审决定。

在当代的社会,犯罪嫌疑人如果在立案侦查这个阶段被机关采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律师,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是可以向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机关就会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作出决定。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机关的拘留和人民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律师要求会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怎么办

关于律师要求会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怎么办的法律问题,

一、律师要求会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怎么办?

应当向看守所出具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看守所收到证明材料后会在48个小时内安排会见。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一)向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三、律师会见嫌疑人后可以了解哪些信息?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信息等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侦查机关侦查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认定其涉嫌或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辩解;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自首、立功、退赃、赔偿等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量刑情节;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犯罪形态;

(七)立案、管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九)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的情况,以及其他侵犯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情况;

(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十一)侦查机关收集的供述和辩解与律师会见时的陈述是否一致,有无反复以及出现反复的原因;

(十二)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辩护律师有权利会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但无法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的不能会见。而且在危害犯罪或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办案机关认为律师的会见可能妨碍侦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有可能会拒绝律师的会见申请。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机关的拘留和人民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该内容由 姚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