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手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会被监控?
2023-11-04 09:42:39 责编:小OO
文档


取保候审期间手机不会被监控,除非涉及重大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执行局无权监控被执行人手机。只有机关和在侦查特殊案件时,经过特别批准,才能对相关人员的手机进行监控。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期间手机会不会被监控

1、取保候审期间手机一般不会被监控,只有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依法采取技术侦查,只有重大案件才会被手机定位,且重大案件的嫌疑人一般不会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但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要听的传唤。

2、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会监控被执行人手机吗

执行局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手机进行监控,因为无权对被执行人的手机进行监控。如果有这样的事,可以向机关报案,由机关进行处理。只有机关和在侦查特殊案件时,经过特别批准,才能对相关人员的手机进行监控。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期间控情况的法律规定及保护措施

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控情况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和保护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机关可以对取保候审人员的通信设备进行监控,但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并且只能在必要时进行。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机关在进行监控时,应当依法采取技术手段,确保监控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了保护被监控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也规定了相关的保护措施,如监控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必须有监控决定书等。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控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并且受到一定的和保护,以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语

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控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和保护。根据相关法律,除重大刑事案件外,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间手机不会被监控,嫌疑人需听从传唤。执行局无权对被执行人手机进行监控,如有此情况可向机关报案。法律明确规定了监控程序和保护措施,确保监控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在保护被监控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秩序和。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条 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